房产证上加了名字就属于共同财产吗?

房产证上加名字一般属于共同财产。房屋属于不动产,需要进行登记才能证明所有权,房产证是房屋的所有权证明。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房产证上到底要不要加夫妻双方的名字?

房产证现已更改为不动产权证,关于产权登记是否加双方名字是你们双方协商决定,这个没有强制性规定的,可以是任何一方的也可双方的。

如果是一方婚前购买的不动产,则该房产为购买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并不会因为婚姻关系而变更不动产的所有权性质。不动产的所有权归属以登记为准,如果想变更为夫妻共同共有,则需在房产证上加上配偶的名字。

根据《民法典》规定,如果是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则不论不动产权证是否为双方的名字,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同共有。如果要进行买卖等所有权转让,应所有权人都同意,如果一方单独买卖属于无权处分,但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只能像另一方追要房产一半的价款。

房产证上加名字需要多少钱?

房产证上加名字主要分为三种情况:

(一)有房无贷:手续费为80元工本费、25元地籍图费、5元贴花费。

(二)有房有贷:手续费为80元工本费、25元地籍图费、5元贴花费;除此之外,如贷款是纯公积金的,还需另外支付100元;如贷款是组合形式的(公积金+商业贷款),还需另外支付200元。

(三)如果还没有结婚就需要在房产证上加名字,这种情况将视为房屋买卖,需要交如下费用:

1、每平方米2.5元交易费;

2、不满5年,5.5%的营业税加1%个调税(时间段从产证发证日期到交易日未止),满5年则不需要。

3、万分之5的印花税;

4、4本合同,每本约5元(各区交易中心不一样);

5、男方转让50%,所有的税按市场价格计算;6、产证上有几人转让的,产证权益按平均分。

离婚后房产证减名字房产有按揭怎么办?

(一)可以办理产权证,不过下来的产权证肯定是两个人的名字,不能变为一个人的名字。

(二)因为购房时写的两个人的名字,所以不能直接写女方一个人的名字。如果还没有离婚,需要把贷款全部还清,然后到房管局办理夫妻过户手续,才能变成一个人的名字

(三)最简单的方法就是还清贷款,过户给女方再离婚。离婚协议对于房管局没有用,因为房子有贷款是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必须要把贷款还清才可以办理更名手续。离婚协议是基于双方都认同情况签订的一个协议,因为过户是需要男方配合的,如果他不配合过户是无法办理更名手续的,到时才必须要起诉,然后拿着判决书就可以更名活买卖了,前提也是房子没有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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