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去春来,2022年冬季采暖期保供问题刚刚解决,上游气价高、气量供给不足,天然气价格机制理顺已经成为必须要尽快解决的问题,否则很可能会多次影响民生用气的供应,也可能导致更多下游企业出现更严重的经营问题。

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相关数据显示,2022年我国天然气产量2178亿立方米,比上年增长6.4%,连续6年增产超100亿立方米。同时,我国进口管道气和海上LNG气源逐年递增,终端需求量也不断增加。

此前,国家发展改革委曾明确要求,上游供气企业应与下游企业签订不低于上年实际供气量105%的合同气量。但近年来上游企业每年对合同总气量进行缩减5%-20%不等,导致下游企业为了保供只能采购合同外的高价天然气。居民用气价格因受严格的政府限价管控无法突破,导致采购高价气的下游企业只能高买低卖,气价严重倒挂,出现经营问题,甚至部分下游企业一度面临倒闭危机。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今年1月,国家发改委经济运行调节局发文明确民生用气范围,包括居民用气、农村居民“煤改气”、集中供热用气、公交及出租车用气,并要求“上游供气企业按照居民门站价格足额保障居民用气需求、农村居民“煤改气”用气需求”。同时,要求2023年2月底前各地有关部门组织上下游完成本年度天然气中长期合同签订、民生用气合同单独签订。

然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政策的落实并不顺利。据了解,目前上游企业仍未完全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的要求,部分上游不愿按照规定签订2023年天然气中长期合同。

业内人士透露,目前已经3月上旬,中石化、中海油两家上游供气企业均未按照国家发改委要求联络企业开展居民气量核定工作,没有按照规定签订保量保价的民生供气合同。

要知道,按照国家发改委政策要求,中石化气量核定及民生合同签订工作早应在2月底完成,如今非但毫无眉目,还单方面更改了政策时间节点,混淆视听。

保障民生用气的稳定供应是上游企业、下游企业共同的社会责任。中石化、中海油等上游企业应当与下游携手,尽快签订保量保价的居民用气合同,积极承担民生用气保供的社会责任。

免责声明:市场有风险,选择需谨慎!此文仅供参考,不作买卖依据。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