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杭州9月5日电(鲍梦妮)5日,浙江官方发布消息,浙江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底,打造300个以上现代化美丽城镇示范镇,打造15个以上现代化美丽县城(城区);到2027年底,打造500个以上现代化美丽城镇示范镇,所有城镇达到现代化美丽城镇基本要求,所有山区海岛县基本建成现代化美丽县城(城区),小城市培育试点全面完成。

浙江嘉兴市平湖市钟埭街道。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供图

自2016年浙江启动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以来,该省已累计创成363个美丽城镇省级样板。此次《指导意见》从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经济产业、人文环境和综合治理等方面,进一步提出打造现代化美丽城镇的主要任务。

例如在推进基础设施现代化方面,《指导意见》指出要提升市政设施品质和交通服务能力,推进低碳设施和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以“四好农村路”建设为例,浙江将推进山区县的乡镇通三级公路和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提升城乡客运公交一体化水平,健全城乡物流网络,并加强建设智慧公交、智慧停车等设施,推进停车资源供需平衡。

在公共服务方面,浙江将提升城乡居住品质,提高教育服务能力和医养服务能力,并推进商贸和文体设施建设;在经济产业方面,该省将加快产业体能升级,加强产业品牌建设,完善产业服务配套;在人文环境方面,该省将塑造全域美丽风貌,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推进活化利用,彰显文化特色。

浙江还计划每年建成100个美丽宜居示范村(含30个浙派民居特色村),打造具有辨识度的公路、绿道、河湖等,构建串珠成链的特色廊道。同时推动城、镇、村联动发展,通过强化规划设计引领和健全长效发展机制推进综合治理现代化。(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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