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回到《我的年假去哪儿了》系列第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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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期,咱们联手破了“年假跨年”的谜团,今天,我们来治治很多打工人的一块“心病”——休年假时,就觉得自己在“白拿钱”,心里七上八下,甚至还有点对不起公司。
年假的全称:“带——薪——年——休——假”,关键词是“带薪”。
这个“薪”,在法律上指的是你正常工作情况下,能拿到手的全部工资性收入。平时的固定工资、津贴、奖金,只要是固定发放的部分……统统都算进去。
你在马尔代夫沙滩上晒太阳时领的钱,和你在公司工位上一边“摸鱼”一边改PPT时领的钱,在法律的天平上,完全等值!同样神圣!
传说中的300%的未休年假工资补偿,是怎么构成的?那100% ,是你本来工作就该拿的部分,公司已经正常给你了。另外的200%,才是因为公司没让你休假,而必须支付给你的法定补偿!
上期那位扎心的谢大哥,最后为什么还能拿到一万多元的补偿?因为法院认定,那最后一年,公司没安排他休假,那200%的法定补偿,一分都不能少。
你安心休的每一个年假,领的每一分钱,都闪耀着法治的光芒!
下期,咱们闯入更复杂的领域:请了病假,年假会被“吃掉”吗?年假和病假,究竟是不是“消消乐”?
文案/拍摄/剪辑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何金燕
作者:何金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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