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这起案件的违纪事实材料落款应为审查组。”“忏悔反思材料未逐页签名按手印。”这是该区纪委监委“室组地”联动夜学夜查上的一幕。
今年以来,洪山区纪委监委聚焦提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思想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素养,创办“夜学课堂”,利用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夜学研讨、业务部门联动案件评查等载体,抓严抓实理论学习,学深学透法规制度,用扎实的业务知识提升监督执纪工作质效,有效破解“学用两张皮”问题。
本次夜学课堂以学习《湖北省纪委监委机关自办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及评分细则(试行)》为主线,由第五纪检监察室牵头,第三派出纪检组、三个街道纪工委联合参与,选取街道自办案件为“教学案例”,对照文件中132条细则,“室组”联合查找办案中存在的文书不规范、提取证据程序不合法、采取办案措施不当、手续不完备等具体问题,边查边改边学。分管案件办理和审理的委领导适时答疑解惑,帮助参会人员精准运用法规制度,开拓办案思路。
“作为一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我认为这次案件评查有两‘新’,分别是活动形式耳目一新、学习内容温故知新,加深了我们对相关法规制度的认识,帮助我们更加精准地运用法规制度,提升案件办理水平。”一名街道纪工委干部说道。
该区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杨宏全程参加本次夜学夜查,充分肯定了活动效果,强调要以评查为抓手,以整改为核心,以提能为目标,加强“室组地”联动,做到系统联动、提升效率,规范后续案件办理。
下一步,洪山区纪委监委将不断拓展学习载体,丰富学习形式,加强实践运用,以学促用学用结合,有效提升全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能力素质,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徐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