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定向是什么意思?

研究生培养类别分国家计划内非定向研究生、国家计划内定向培养研究生、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研究生四种。

非定向研究生是指在录取时不确定未来的工作单位。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非定向和定向的区别是什么?

一、定义不同:

1、定向招生是指在招生时就明确毕业后的就业方向的招生办法。

2、非定向招生就是不确定毕业后的就业方向的招生,这种情况下学生的发展方向比较多,一般选择这个。

二、目的不同:

1、定向招生是为了鼓励学生到农村及比较艰苦的地区工作,农业、林业、矿业、地质、煤炭、石油、水电、建材、气象、测绘、轻工、司法等部以及国防军工系统所属的某些学校可分别按隶属关系面向农场、牧场、林场、矿区、油田、野外地质队、水电施工基地、气象台站、盐场、劳改劳教场所和国防军工三线等地区招生,毕业后到这些单位和地区工作。

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按就业方式分为的两种类型。

定向研究生:入学前就确定了工作单位,要签定定向协议才能入学,毕业后回原单位。录取前考生工作单位、录取学校、考生本人三方签署定向培养协议。其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仍留在原工作单位,考生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无派遣证及报到证)。

非定向研究生:在录取时不确定未来的工作单位。在校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奖学金和其他生活待遇。入学时考生需将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转到学校,不能按期转入档案的取消入学资格;毕业时应服从国家就业指导,在国家规定的服务范围内进行安排或实行双向选择。(有派遣证及报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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