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工作,广东省民政厅等八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加强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工作十项措施》(以下简称为《措施》),明确了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开展心理健康监测、畅通转介诊疗通道、加强公益热线服务等10个方面的重点任务。

《措施》明确,教育部门推动中小学校配备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加强义务教育学校心理辅导室标准化建设,指导学校落实每学期至少举办一次家长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重点关注困境儿童心理需求;发现在校困境儿童心理异常的,及时与儿童父母或监护人沟通,及时为遭受校园暴力、家庭暴力、性侵等伤害的儿童提供心理创伤干预。

在健全家校社合作机制方面,《措施》指出在征询监护人同意、保护儿童个人隐私前提下,加强教育、民政、卫生健康、团委、妇联部门联动,指导学校、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双百”社工站、医疗机构等协同处置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个案。

儿童主任是村(社区)中负责儿童关爱保护服务工作的人员,承担着打通服务儿童“最后一米”的责任。广东将加强省级民政部门儿童主任示范培训引领,强化心理关爱服务能力培训。各地民政部门建立儿童主任和“双百”社工定期走访制度,把(疑似)患有严重心理疾病或心理障碍的儿童纳入中高风险等级范围,至少每月入户走访一次。

为建强关爱服务阵地,《措施》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加强心理咨询业务建设;推动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设置心理咨询室,配置专业设施设备,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辅导人员或购买专业服务,开展机构内儿童心理健康测评、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等。

在加强公益热线服务方面,《措施》明确充分发挥广东省心理援助公益热线(020-12320—5)、“12355青少年服务台”、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各地市心理援助热线及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服务热线等公益咨询热线作用,为困境儿童及其家庭提供线上心理问题疏导、情绪抚慰、法律法规咨询等服务。

为积极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措施》动员高校专业力量、专业性社会组织、社会心理服务机构等参与开展农村留守和困境儿童心理关爱宣传、监测筛查、心理评估、联合会商和个案咨询等,推动提高预防、识别、预警、应急、跟踪服务能力;鼓励依托各地慈善会、基金会等设立困境儿童专项资金或社区基金,为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提供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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