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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机构在我们多方见证下现场进行勘验,我们相信法院的客观、公正。”7月26日,在一起土地使用权纠纷案件的勘验现场,双方当事人真切地说道。

2020年1月,南阳某置业公司与南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将位于卧龙区某处的一宗地出让给原告公司使用。但南阳某医院建设时占用了该宗地范围内的部分土地,致使南阳某置业公司因无法使用被占用的土地而造成多项损失。南阳某置业公司多次与该医院协商相关赔偿事宜均无果,无奈将该医院诉至卧龙区法院。同时,南阳某置业公司向法院申请对争议土地进行诉前鉴定。随后,法院同意了南阳某置业公司的申请,双方共同选择了鉴定机构,约定了现场勘验日期。

勘验当日,司法技术鉴定中心干警组织鉴定机构人员、案件当事人前往现场,进行实地勘验。在勘验现场,司法技术鉴定中心干警详细向双方当事人了解涉案土地情况,并根据当事人双方争议土地面积和位置,同鉴定机构人员共同商议了具体测量计划。随后,在双方当事人的见证下,鉴定机构对照土地规划图,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进行了测量勘验,逐一标记定点位置,逐项核实鉴定评估所需参数,并拍照取证做好现场勘验笔录。通过勘验,法官们对案情有了客观详实的了解,为下一步庭审做好充分准备。

近年来,卧龙区法院始终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理念,重证据、重勘察、重公开,坚持能动司法,切实加强委托鉴定、评估等工作,真正实现对外委托的公开、透明、高效,让人民群众以“看得见”的方式感受司法的公平正义,提升司法公信力。(供稿:卧龙区法院 魏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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