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 13 日,《云南省全面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解读新闻发布会举行,云南省应急管理厅、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对相关措施进行了解读。
《若干措施》于7月18日印发,涵盖了严格市场准入、强化源头管控等8个方面,共19条措施,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提出明确的措施要求。
在明确新一轮非煤矿山转型升级中,《若干措施》明确提出,到2024年底,云南省非煤矿山总数控制在2780座以内,2025年底控制在2490座以内,2026年底控制在2000座以内,并打造一批标准化、自动化、智能化标杆矿山。对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以及安全、环保等政策规定的,云南将不实施行政许可;对设计达不到国家标准规范要求,以及矿山存在生产系统不健全、安全设施不完善、重大事故隐患突出等问题的,一律不予实施安全生产行政许可。
同时,云南将以县为单元对行政区域内所有非煤矿山进行全面清查摸底,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等各职能部门将分别给每一座非煤矿山贴“四个一批”标签,提出具体处置意见,明确是保留、改造、整合还是关闭,并附相关理由。
云南省作为被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列为全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重点的省份,《若干措施》在起草过程中,重点针对露天采石采砂场提高了准入门槛,对现有矿山达不到标准要求的,给予3年过渡期实施升级改造,3年过渡期后因资源保障能力等限制仍不达标的,才积极引导退出。
云南省地貌类型多样,山高、坡陡、谷深,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结构复杂,安全生产基础条件先天不足,为扎实推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全省将全力促进非煤矿山安全、绿色、环保、高质量发展,最大限度减少非煤矿山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欧霁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