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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系统新冠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方案》,明确学校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全区各地各校实现春季学期如期、正常、安全开学。
内蒙古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对接联系属地卫生健康、疾控、网信、公安、交通等单位,按照“一校一策”调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对新情况、新问题的工作预案,指导督促学校精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好开学返校前疫情防控评估检查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学校疫情防控重大问题。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应开尽开、有序返校、安全开学”的原则,及早研判疫情形势对开学工作的影响,科学制定开学方案、应急处置预案和应急处置机制。高校要采取错时、错峰开学,防止师生集中返校造成属地疫情。师生返校前一周开展自身健康监测,符合条件者可返校,返校后一周内开展健康监测,减少人员聚集,严防疫情发生、扩散。
内蒙古明确,常规教学期间,不再开展全员核酸筛查。除跨地区返校入学外,高校师生出入校门和校园公共区域不要求提供核酸证明,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师生出入校门无须提供核酸证明。没有疫情的学校,要开展正常的线下教育教学活动,校内食堂、体育场馆、图书馆等公共场所要正常有序开放。出现疫情的学校,高校根据疫情情况,按楼栋、单元、楼层、宿舍分区管理,无疫情区域仍要保证正常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疫情流行期间,中小学校、幼儿园采取严格的封闭管理。出现感染者后,中小学校以班级为单位,由学校所在旗县(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提出并实施防控措施。幼儿园出现感染者后,可采取临时关停措施。疫情解除后,要及时恢复正常教育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