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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网络直播行业的兴起,越来越多的人从事网络主播,尤其是一些游戏主播,更是火爆异常。近日,西峡县人民法院丹水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两名游戏主播之间的名誉权纠纷案件,取得了良好社会教育效果。
小宏在某平台做一款射击类游戏直播的主播,拥有5万余名粉丝,而程某则是同平台同样从事该游戏直播的一名主播,拥有粉丝150万余人。2023年1月,程某在某平台连续发布三条视频,对小宏游戏直播录播中的操作视频素材进行评论,对小宏游戏操作的真实性提出质疑,指出小宏在游戏中存在作弊行为。该视频发布之后,引发大量网友的讨论,不少网友对小宏产生质疑,甚至进行侮辱和谩骂。小宏认为,程某利用其在该游戏粉丝中的影响力,对自己的直播操作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进行虚假、极具误导性的评论,导致自己在该领域社会评价显著降低,给自己名誉造成极大影响,同时造成了经济和精神上的损失,于是便将程某诉至法院,要求程某停止侵权,并要求程某进行赔偿。
承办法官在了解基本案情后,迅速锁定了争议焦点,即程某在视频中是否对小宏做了不实评价。围绕该争议焦点,承办法官做了大量工作,专门请教资深玩家和专业人士,征求他们的意见,结合案情进行深入研判。经过几番努力,承办法官最终捋清了案件事实,程某在没有确实证据的情况下对小宏作出不实评价,对小宏的名誉造成侵权。事实虽然已经查清,但是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在平台上都拥有一定数量的粉丝,社会影响力较大,简单的判决并不能平息双方已经产生的“怒火”,于是承办法官及时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做起了两人的“和事佬”,先是对程某在网络平台上未经证实就对他人进行评论的不当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告知其不仅对他人的社会评价造成了影响,而且有悖公序良俗,责令程某立即停止侵害,恢复小宏名誉;同时引导小宏进行反思,作为公众人物应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外界评价承担更多容忍义务,同时作为互联网从业者应对自己的行为进行规范约束才能不被质疑。经过法官耐心的释法明理,双方当事人情绪逐渐平复,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程某在平台上进行公开道歉,消除影响,并当庭赔偿小宏2万元;小宏放弃其他经济赔偿的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
网络侵权是指在网络环境下所发生的侵权行为,网络侵权行为与传统侵权行为在本质上是相同的,即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财产和人身权利,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以及依照法律特别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致人损害行为。互联网绝非法外之地,互联网用户应规范自身言行,做到文明上网、守法用网,把握好言论边界,避免以身试法,给自己和他人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供稿:西峡县人民法院 王晶雅 王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