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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0日,山东省教育厅等11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金融+财政+土地+信用”产教融合10条激励措施的通知》,推出产教融合政策大礼包,通过部门协同、系统集成和有机整合,提供“明白纸”和“政策清单”,努力让企业真真切切享受到政策“红利”。

山东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山东是全国首批产教融合试点省份,产教融合不断深入。但在实际工作中,不少企业反映产教融合组合式激励政策还比较笼统,缺少可操作细则,不利于企业更加积极主动地参与职业教育。

山东此次出台的支持激励政策措施主要内容包括4部分、10条。其中,第一部分主要是明确强化金融扶持,包括创新多元融资和金融服务、加大信贷资源支持、拓宽让利产教融合型企业的渠道等。第二部分主要是落实财政税收优惠政策,包括落实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政策、优先给予产教融合型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资金支持等。第三部分主要是落实土地保障政策,包括优化科教用地土地供应方式、创新方式给予产教融合型企业用地支持等。第四部分主要是健全信用激励和考核评价机制,包括增加企业信用资产积累、在申报省级新旧动能转换行业(专项)公共实训基地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支持国有企业和大型民营企业等上市公司优先成为产教融合型企业等。

通过部门协同和系统集成,山东打好政策“组合拳”,将“碎片化”的产教融合激励政策有机整合,融成一张“明白纸”,提供“政策清单”。同时,坚持问题导向、大胆探索,深入挖掘增量政策空间,注重可操作性和执行性,努力让企业真真切切享受到政策“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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