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不清楚种类的乌龟,被投放河道。见习记者 周腾飞摄
(相关资料图)
有商贩将放生做成了一门生意。记者 叶永春摄
有些水域成了民间热门放生点。见习记者 周腾飞摄
前有河南“怪鱼”,后有上海“死鱼”,在苏州有人往水里倒了10多车泥鳅
放生,能否多一点“教科书式”?
第52期码上议事厅主持人叶永春周腾飞
前有河南“怪鱼”鳄雀鳝,经多方一个多月搜捕,方将这一外来物种捕获;后有上海河道“死鱼”,河道保洁船打捞上来的成批漂浮于水面的大鱼,大多已死亡。近日,多地水域出现的“怪事”,经专家分析,均与放生有关。苏州水域分布广泛,大大小小的民间放生群有不少,各种原因弃养水生类宠物又不知如何放生的也大有人在。
放生本该是善举,但因操作不规范、不科学、不理性,造成的结果恰恰适得其反。可见,放生,还须多一点“教科书式”。
话题一:没弄明白是啥就往水里放,盲目放生大有人在
9月2日上午,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南端江滨公园,杨女士带着5只乌龟来放生。“乌龟是儿媳妇的朋友送的,每天换水太麻烦了,决定把它们放生。”可直至将乌龟放入河道,杨女士都没弄明白,这5只乌龟是什么种类。在公园凉亭中休息的孙先生,看到杨女士放生,还试图上前劝阻,不过等他走上前时,乌龟已经在水里游开了。“河里没有草,乌龟找不到地方休息,只能一直游一直游,最后会累死的。而且,河里没有什么吃的,它们那么小,能不能活下去还是个问题。”劝阻虽没成功,孙先生谈了谈他的想法。
不过,一位在河边洗鸡头米的大姐对此已见怪不怪。她说,江滨公园常有人放生,仅她所见的就有黑鱼、甲鱼等,数量还不少。
在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与独墅湖大道口东南角,一处名叫“绿岛”的河中小岛,四面环水,同样是个民间热门放生点,且还有人竖起了“放生河道禁止垂钓”的提示牌。“差不多每两星期就能看到有人来放生,有的人见得多,都认识了。”身为河边一家单位的管理员,姚先生看到的放生种类较多,有泥鳅、螺蛳、黄鳝、甲鱼、黑鱼、鲫鱼、草鱼、牛蛙、青蛙等。因见得多了,他已能识别不少水生动物,有一回见即将放生河道的乌龟个头较大,且龟身有红有黑,看着有些眼生,他担心是外来物种,便上前劝阻。至于后来那位放生者有没有另择水域放生,他就不得而知了。
此外,在太湖、金鸡湖、独墅湖、尹山湖、澹台湖、大运河以及环古城河等开放性水域,放生活动同样不少。因属于公共水域,并非都有专人执勤,即便放生过程中有不规范的地方,未必能及时得到纠正。
话题二:一次放生10多车泥鳅,放生群也有攀比风
少则数十人,多则上百人的放生群,苏州有不少。“差不多两三周组织一次,有人交了钱,人不一定来,请别人代放。”鲁女士所在的放生群,已存在了10多年,近年来他们选择放生的场所,正逐渐远离城区,主要往太湖等地转移,“以前在古城区的盘门等地放生,后来因为参加放生的人越来越多,放生的量越来越大,在古城区放的话,会有人出面阻止。”而放生量大有量大的苦恼,就是放生结束后,很难避免会有人前去打捞,于是有的放生群选择去大运河放生,就是防止放生的鱼被人当场捞走。
放生数量较大的放生群,“供应商”大多指向南环桥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放生的主要是鲫鱼、泥鳅和螺蛳等,量多的话,多买多送,还能免费送货,挺方便的。”正因方便,鲁女士等放生的量不小。
在南环桥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供应放生类水产品的商贩有不少,还有商贩将“放生”二字标注在了店招上。商贩们供应的放生类水产品主要有鲫鱼、泥鳅、黄鳝、螺蛳、青蛙等。“放生的生意差不多每周都有,数量大的话需要提前联系,告诉我地址,大市范围内都可以送。”水产商小吴记得有一回接了个大单,价值40多万元的泥鳅,他从好几个合作伙伴手上调货,装了浩浩荡荡10多车。今年因高温天多,大泥鳅数量比往年少,价格有所上涨,但“放生生意”并未受到大的影响。
“如果买鱼是为了吃,花多少钱是要算算的。放生是为了祈福,有的人就不算钱了,多少钱都舍得花。”在水产商老徐看来,近年来放生圈子里隐隐有股攀比风,有的放生者放生时会拍视频,放生数量大,点击率就高,放生者会获得更大的心理慰藉。
话题三:缺乏引导随意性大,“教科书式”放生可以有
哪些水域适合放生?放生可选择哪些水生生物种类?放生多少量才算合适?对大多数放生参与者而言,实际上并无专业指导。于是,有人曾看见金鸡湖里一下子漂起大量黄鳝,引得众人打捞;有人曾看见鱼放生没多久就翻白,放生成了“杀生”;有人大量捕捞收购,就卖给他人去放生,放生成了生意……
随意放生该不该约束?怎么约束?水域周边的管理方,往往无所适从。“毕竟放生和垂钓、游泳、捕捞等不一样,没有规定说不允许。”作为独墅湖边的物业管理者,汪先生时常看到有人提着蛇皮袋、转运箱到湖边放生,不过保安不会针对放生行为出面阻止,只会在安全、秩序、设施等方面受到影响时,才上前规范。
从专业角度看,基于近年来因放生给生态造成危害的现象在各地时有发生,苏州大学苏州医学院基础医学与生物科学学院教授宋学宏认为,水生生物纷繁复杂,即便是本土种类,也有可能因染病、染疫而不适合投放,因此有必要对放生行为加强规范,提供专业指导,提高放生者的专业性,甚至明确放生条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若条件许可,还可对放生行为提供督导人员。
对于大型放生活动,宋学宏建议放生者应主动提前向专业机构征询意见,若可能会导致破坏生态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因及时停止。
您可以在引力播App“码上议事厅”专题中关注我们,给我们留言评论,或通过扫描二维码关注“96466新闻热线”微信(微信号:gswbsmjz)与我们联系,把您遇到的或者正在关注的“急难愁盼”事告诉我们。通过大家共同的努力,让关乎民生的问题得到及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