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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工作,巩固提升禁捕和渔民转产安置保障成效。近日,我市召开长江“十年禁渔”工作推进会。今年以来,全市在禁捕水域共出动执法人员10220人次,查办行政案件282起,查获涉案人员298人次,罚款10.55万元,移交公安部门涉渔刑事案件16起32人。

我市高度重视长江“十年禁渔”工作,确立“一办五组”组织架构,按照《建立健全苏州市长江流域禁捕执法长效管理机制实施方案》部署,将长江禁捕作为“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约束性任务,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等重大绩效考核范围,保持严打态势不松、声威不减、力度不降。

进一步加大禁捕执法监管力度,全覆盖、全链条打击非法捕捞、运输、销售长江野生鱼类的违法犯罪行为,斩断“捕运销”非法产业链,确保长江十年禁渔“禁到位”“禁彻底”。今年来,在禁捕水域清理取缔违规网具602张(顶)、非法钓具394个、涉渔“三无”船舶5艘。

进一步健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水陆联动、区域协同的禁捕执法格局,加强多部门、跨区域联动协作,深化行刑衔接,加大重点水域联合巡逻执法力度,推动同艇巡逻、同点办公、同步协防,不断提升打击非法捕捞的深度,实现全流域全时期常态化监管。今年以来,在禁捕水域开展联合执法114次,水上巡查2.1万公里。

进一步加强长江禁捕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加快配备渔政执法装备设施,完善禁捕水域网格管理体系,加快执法监管信息化建设,建立完善重点水域非法捕捞防控体系,完善跨部门视频监控、雷达等执法资源共享机制。全市现有执法船艇87艘,执法车21辆,趸船、码头7座,无人机23架;在建执法船艇5艘,趸船、码头2座。

据介绍,下一步,苏州将强化政策保障,健全禁捕长效机制,推动法律法规政策完善,加快形成与新形势下禁捕任务相适应的政策体系。强化执法惩治,盯牢长江干流、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重点水域,保障“四清四无”整治成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维护我市长江禁捕良好局面。强化舆论宣贯,让禁捕工作深入人心,奋力打好打赢长江“十年禁渔”持久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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