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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等10部门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到2025年,广西县中整体办学水平显著提升,广西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3%,普通高中招生全面规范,教师补充激励机制基本健全,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基本健全,薄弱县中办学条件显著改善,课程改革、教学改革成效显著,高质量、多样化、特色化发展的新格局基本形成。
《方案》提出,严格规范招生秩序。从2023年起,广西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统一命题,全面推进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实行属地招生。地处县域(含县级市)的普通高中在本县域内招生,地处设区市城区的高中在所在区或若干城区内招生。实施跨区域指标到校招生录取的,指标主要分配到薄弱初中,并且需逐年减少跨区域分配指标,到2024年实现属地招生。坚决杜绝违规跨区域掐尖招生,对违规跨区域招生的单位和学校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稳定县中生源。严格学籍管理,严禁违规办理学生借读,严格转学审批。
《方案》提出,通过统筹师资调配、跨校兼课、教师走教等方式,优化教师资源配置,着力解决县中教师总量不足和结构性缺员问题。健全教师激励机制,适当提高中小学中级、高级教师岗位比例,中高级教师岗位设置适当向县中倾斜。严格规范教师管理,严禁恶意抢挖县中优秀校长和教师,严禁发达地区、城区学校到薄弱地区、县中抢挖优秀校长和教师。组建普通高中名校长工作室和名师工作室,选优配强县中校长,以县(市)为单位,建立县中校长后备人才库。
《方案》以设区市为单位制定高中阶段教育发展规划,原则上,按每10万—15万人口或初中毕业生2000人以上的县,设置1所普通高中,新建普通高中学校规模不得超过3000人。要求各地将县中发展纳入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体系,“一校一案”制订县中标准化建设工程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大地方财政投入力度,每个县(市)至少办好一所公办县中。自治区统筹普通高中建设资金,支持县域普通高中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县中信息化终端设备配备,优化县中信息化教学环境,推动学校数字转型和智能升级,到2025年实现数字校园全覆盖。
《方案》推进部属高校县中“托管式”帮扶,推动4所部属高校与广西5所普通高中建立托管帮扶关系,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进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教育人才“组团式”帮扶,广东省帮助广西2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建好20所普通高中。开展自治区优质学校与县中“对口式”帮扶项目,遴选区内40所优质普通高中和10所本科高校帮扶一批薄弱县中,通过联合办学、对口支援等方式开展帮扶。开展边境地区教育“结对式”帮扶,推动4所设有师范类专业的区内本科高校、8所优质普通高中与边境地区8所薄弱县中开展结对帮扶。开展市域普通高中“协同式”帮扶,以设区市为单位构建优质高中与薄弱县中协同发展机制,结合实际采取托管、挂牌、办分校、人员互派、联合教研、共享资源等方式,每所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至少帮扶一所薄弱县中。
为推动《方案》落地取得实效,广西将把县中发展情况作为评价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重要内容,建立县中发展提升情况跟踪督导机制,重点督导检查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县中教师配备、生均公用经费保障、学校标准化建设、办学质量提高等方面的情况,对督导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强化问责。